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概况展览会及交易会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阿合作企业名录
商旅服务经贸机构阿联酋相关链接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劳工 >  正文

阿联酋对非法居住者再延长一个月宽限期
2003-05-01 05:49
  阿联酋内政部4月29日宣布,根据内阁的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起,对那些违反移民及居住法的人,另外延长宽限期一个月。
  内政部期望非法居住的外来者们予以合作并利用好此宽限期。
  阿内政部要求各外国使馆鼓励其本国国民利用好此宽限期,以避免将来内政部被迫强行对那些非法滞留者所采取的任何法律制裁。
  阿移民及居住总局局长哈迪尔.本.穆海利说,再延长一个月宽限期的主要原因是,前往移民局各地接待中心要求豁免离境的人太多,使他们在前一段宽限期内未办完全部手续。阿曾规定宽限期到4月底结束。
  他强调说,这是最后一次延长,5月底宽限期结束后决不会再延长。
  穆要求所有尚未办完离境手续的非法滞留者利用好新的宽限期,尽早办完所有必要的全部离境手续,以免宽限期结束后遭到严厉惩罚。宽限期结束后,阿联酋各移民和居住管理局、社会事务和劳动部、各警察局将密切合作,协调行动,对非法滞留者进行密集型搜捕。
  两个星期来,到阿移民局办理离境手续的人与日俱增,4月29日各移民局挤满了人,人潮涌动,竞相办理手续。根据规定,在阿联酋政府豁免离境时不会没收其钱财以及在阿联酋期间所使用的设备和器械。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阿联酋经商参处邮箱